Section 162 是美国税法中关于商业活动的条款,允许纳税人在从事商业活动时扣除“普通且必要的费用”。要判断出租活动是否属于Section 162的商业活动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- 盈利目的:出租活动必须以盈利为主要目的,而不是个人使用或享受。
- 持续性和规律性:出租活动需要持续且规律地进行,例如定期招租、管理租户、维护房屋等。
- 积极参与:业主需要积极参与出租活动的管理,例如制定租金、筛选租户、处理维修等。如果完全委托给第三方管理,则不符合商业活动的定义。
- 实质性参与:业主需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,例如每年花费超过100小时管理出租活动,才能被视为实质性参与。
- 如果你主动管理出租房产(如招租、维护、收租),并且是以盈利为目的,那么出租活动可以被视为Section 162的商业活动,相关费用可以扣除。
- 如果你只是被动持有出租房产(如委托管理公司全权负责),则不符合商业活动的定义,相关费用可能无法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