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f fire ,you have to keep buying, flipping and renting to ensure enough cash flow,right?

关于“rent to own”的模式,这里涉及一个给潜在购房者的选择权(option)。这个选择权意味着他们有权选择购买你的房子,但并非强制性的,他们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选择不购买。如果他们决定购买,作为卖家,你需要按照协议将房子卖给他们。如果他们选择不购买,那么他们保留这个选择权,而你可以继续将房子出租。

在实际操作中,大约有65%的人可能不会选择购买你的房子,这样你就可以继续出租房子以获取收益。对于追求财富自由的人来说,关键在于确保每月的现金流超过你的日常支出。在初期阶段,你可能需要购买一些房产,但不必持续不断地购买。

此外,我提到了一种未在此详细讨论但能够带来更高收益率的方案,即“另类的萨拉巴南行”(这里可能是一个特定术语或策略的名称,由于语音转文字可能存在误差,具体名称需要核实)。

在上周六的论坛分享中,我提到了一个案例,该案例涉及另一种投资方法。在这个案例中,我们以1万美元的成本购买了一个房产,并且每个月能够产生600美元的现金流。这意味着在6个月内,我们就可以通过这个房产的现金流收回投资成本。拥有这样的现金流,你可以继续购买更多的房产,也可以选择不再投资,享受现有的收益。这就像你成为了一个银行,每个月从租户那里收取租金。